江阴市某玻璃钢公司与华某及其公司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二审胜诉解读家暴证据新标准丨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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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 案情概要

原告江阴某玻璃钢公司A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原告公司投资人除了用现汇向原告出资外,还用了模具、技术和图纸作价出资。模具及其制作工艺是制造救生艇、救助艇的关键技术和依据,也是原告的商业秘密。原告为保护上述商业及技术秘密,要求员工严格保管模具、生产图纸和相关数据。

被告华某是原告聘请的总经理;被告江阴某船舶设备公司有五名股东,其中原告的前任总经理华某占 34.11%的股份;被告江阴某玻璃钢公司B也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五名董事中,有华某的妻子且其在原告处任职,其余几名董事也曾在原告处任中层干部。江阴某玻璃钢公司B的投资方在网站上推荐的其产品与原告产品完全相同或极其近似。

经调查,被告华某在任职原告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特权,召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一些员工,并亲自指挥他们将原告的生产模具在下班后运离公司。华某在若干天后又将上述模具偷偷运回公司。之后被告公司生产并销售了与原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 案件难点

1、原告商业秘密范畴的确定(设计图和模具及其生产工艺是商业秘密的核心,模具是商业秘密的集中体现);

2、上述商业秘密的内容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3、原告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4、被告及其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 委托人对于案件的期待

当事人始终坚持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观点,并能根据律师就我国法院审理商业秘密案件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提出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在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况下,充分相信律师的能力,与律师一起坚持上诉,最终获得期待的结果。

■ 案件的最终结果

一审法院由于对审理本案商业秘密案件存在认知上的误解,作出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原告公司与律师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通过再次鉴定,确定了原告公司的模具和图纸及生产工艺属于商业秘密且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事实成立并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被告等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附: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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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林卫律师主要从事诉讼业务,经过三十多年的执业,林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商业秘密案件、商标权属及侵权案件等方面具有独到的能力。

另外在海事海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商事合同类,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

林卫律师工作作风扎实认真,思路清晰严谨,善于组织证据、运用证据。

在刑事辩护案件中有数个案件的无罪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

在民商案件中,尤其善于二审案件的上诉代理,很多案件在一审获不利判决后上诉成功,极大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

-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通过严密的取证工作和对救生艇制造所必须得模具、图纸、制造工艺与委托人公司技术人员的充分沟通交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因设备制造的缺陷导致船舶在试航过程中发生蒸汽管泄漏事故,致使参加试航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通过严密的取证证明了该起事故系设备供应商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所致,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护了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 国外公司产品的代理商被告构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通过严密的取证工作,证明该代理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含义不仅是外文而且构成具有独特含义,原告不能解释和陈述其注册的商标含义和构思,且证据证明在原告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国外公司销售代理商已经在特定产品使用领域进行了产品的销售和宣传,并在之后也注册了相应产品范围的商标。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了原告的不当起诉。

- 船舶设计合同纠纷,船舶经设计建造后发生数次螺旋桨损坏事故,严重影响了正常航行。原告向武汉还是法院起诉,要求设计单位和建造单位共同赔偿其损失。通过严密的取证,证明设计符合船舶的设计规范,发生的事故系在制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护了设计单位的合法利益。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加工方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委托方支付款项,委托方表示因加工所提供的材料以及承揽方延期交货导致的出口货物空运费的损失应当由加工方承担。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当地一审、二审均判决委托方败诉,对反诉请求不予支持。通过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浙江高院在委托人严密的证据中发现了问题,提起再审并撤销二审判决书改判支持委托人的反诉请求。

- 海上运输合同纠纷中的无单放货案件,此类案件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比较复杂。通过严密的证据收集,经上海海事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得到切实的执行。

-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付了承保的某商品住宅楼因过道消防水管抱箍脱落引起的业主财产损失,继而向法院提起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经过严密的取证,证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建造的相应部位,材料和施工均符合国家标准。保险公司委托的公估公司出具的报告中提及的造成事故的原因并不充分。法院结合提交的证据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驳回保险公司的全部请求。

- 广告公司依据与商业有限签订的《专项工程承包合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已经完工的工程款,支付律师费和仲裁费用等。律师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严密收集证据,证明了合同已经符合解除条件,并提供了能够证明相应工程量和工程款的证。仲裁请求获得仲裁委员会的全部支持。

- 计某与其就职的某物业咨询公司(商业地产中介)劳动争议纠纷。起先计谋自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被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为裁决全部不予支持。后经朋友介绍委托本律师代理法院程序诉讼。经律师严密组织证据,一审法院部分支持了诉讼请求,通过律师详尽分分析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基本完全只支持了计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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