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诚月饼第一批受害者出现了,直播行业虚假宣传何时休丨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在中秋佳节之际,一场关于“香港美诚月饼”的虚假宣传风波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起因是“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直播间带货名为“香港美诚”的月饼,小杨哥称其系“高端月饼,香港月饼”。但是有网友质疑,该月饼产地并非在香港,有挂狗头卖羊肉的嫌疑。经记者核实,该品牌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与生产基地,目前在香港线下暂无门店。 事情曝出之后,有网友表示自己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售卖美诚月饼的网店和“三只羊网络”的客服,但退货都没有成功。“我们联系了官方的商家,他们明确表示不给退。后来联系小杨哥这个机构,他们的回复都是一样的,说月饼属于特殊时令类,不符合7天无理由,就不给退。我们去申请的时候说是按照虚假宣传,最后人家明确表示不给退,我们的申请也给拒绝了。” 此次事件不仅引起了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也反映出了直播带货行业存在的法律边界和监管问题。 首先,关于美诚月饼宣传与实际不符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本案中,“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高端月饼”,被曝在香港没有线下售卖点,且产地并非香港,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如果产品产地与广告宣传、实物标识不符,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商家以月饼特殊时令拒退是否合法,消费者如何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退货要求。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索赔。 再者,带货方涉嫌误导消费者应承担何法律责任?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直播带货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带货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最后,平台在事件中责任如何?未履行责任时消费者能否向其维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信用情况等信息进行核验,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如果平台未能履行审核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向平台提出投诉,如果平台未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综上所述,美诚月饼事件不仅是一起消费争议,它映射出的是当前市场中品牌与消费者之间信任的脆弱关系。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行深入调查,希望此次事件能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消费者也应提升自身判断能力,避免在购买时盲目跟风,只有理性消费,才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最佳方法。未来,我们期待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希望各大品牌能够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让诚信成为市场的主流。 ▼ ▌执业领域 王碧韵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婚姻家事、企业投融资、公司治理等领域,同时还专注于为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民商事合同争议、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及刑事案件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王碧韵律师有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为数家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公司日常治理、合规及诉讼法律服务;也为多家境内科技、医药、金融、贸易等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兼并购、破产清算、劳动人事、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等诸多领域。 此外,王碧韵律师也与德国、澳洲、美国等国家的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咨询、投融资等非诉法律服务以及合同类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研究与著作文献 《不可不知的1999个生活法律常识》 ▌代表性案例 · 为自贸区数家大中型企业的日常治理与合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自贸区某国企旗下子公司进行内部风险管控及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 为自贸区某融资租赁公司催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外企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些新三板挂牌及挂牌后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出具提供法律服务 · 为数家澳洲、德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领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代理境内当事人进行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等民事案件,代理境外当事人进行国际贸易等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