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变更非法经营罪 |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案情概述

2017年11月起,郭某伙同彭某等人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三家上海金融公司,招募业务员,开设直播室,未经批准通过其开设的四个直播室吸引投资人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期货交易平台上注册、入金,引诱投资人在平台上高频进行境外黄金、原油、外汇等期货交易。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案发,被告人柴某入职其中一家公司,先后担任企划部总监、经理,负责上述直播室的对外公开宣传企划工作,其被认定的涉案金额为其所获工资人民币20万元。

▌案件进展

辩护人王碧韵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预约会见了解案件情况。通过柴某陈述,王律师认为柴某应当不构成当时公安机关认定的诈骗罪,否则按照柴某的涉案金额,将被判处有期徒刑3-10年。相反,王律师认为柴某的犯罪行为至多涉及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也就是构成非法经营罪,首档刑期应当在有期徒刑7年以下。

时值疫情期间,刑事案件中与检察院的沟通异常困难,但辩护人王律师通过努力,多次主动与检察院沟通,最终检察院改变罪名,建议量刑也降为1-5年,但要求被告人承担20万元罚金。

辩护人王碧韵律师在代理被告人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且其母亲患有癌症,妻子也刚动完手术,无劳动能力,一家人靠被告人父亲的微薄工资还有所剩不多的存款勉强度日,如果被告人被罚款20万元,将会给其家庭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负担,故也为此收集证据,再次与检察院沟通。

▌案件的最终结果

经法院审理,虽然柴某最后因其职务级别未能获得缓刑,被按照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但通过辩护人争取,被告人的罚金从20万元减为5万,为其减轻了家庭负担,获得了比较好的司法及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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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王碧韵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婚姻家事、企业投融资、公司治理等领域,同时还专注于为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民商事合同争议、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及刑事案件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王碧韵律师有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为数家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公司日常治理、合规及诉讼法律服务;也为多家境内科技、医药、金融、贸易等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兼并购、破产清算、劳动人事、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等诸多领域。

此外,王碧韵律师也与德国、澳洲、美国等国家的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咨询、投融资等非诉法律服务以及合同类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研究与著作文献

《不可不知的1999个生活法律常识》

▌代表性案例

· 为自贸区数家大中型企业的日常治理与合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自贸区某国企旗下子公司进行内部风险管控及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 为自贸区某融资租赁公司催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外企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些新三板挂牌及挂牌后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出具提供法律服务

· 为数家澳洲、德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领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代理境内当事人进行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等民事案件,代理境外当事人进行国际贸易等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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