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峰 律师▌执业领域 执业伊始,信心满满,多方面尝试、探索并拓展专业领域,所接触并参与的多为民事案件;这一时期经历了诸如继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类型案件,积累了经验,类似案件处理愈加得心应手。 2015年后,虽然仍主要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甚至医疗纠纷案件,刑事案件逐渐增多,至今参与或独立处理的案件类型多样,如盗窃、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故意杀人、抢劫、强奸、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虚开增值税发票、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非法买卖枪支等,2021年获上海律师协会刑事专业水平认证。 ▌工作经历 2011-2014年 上海市明宵律师事务所 实习 执业 2014-2015年 上海捷铭律师事务所 执业 2015-2017年 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 执业 2017-2023年 7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执业 获刑事专业水平评定认证 2023年8月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执业 ▌代表性案例 · 袁某,抢劫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静安区人民法院) 袁某参赌疑被对方设局,遂邀其到预定宾馆并提供现金让其当场演示,对方大赢后拒还所赢现金,袁某暴力抢回。检方认为货币占用与所有同一,袁某抢的是对方财物,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律师强调货币占用与所有同一仅是为确定交易效率的民事概念,不应适应于刑事范畴;袁某事先明确所供货币仅用于演示,没有交付或转移所有权的意思,因此其取回的仍是自己的财物。后经多次庭前协商,终或被告人能接受的结果。 · 季某,强奸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宝山区人民法院) 接案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了解案情基础上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获批准。基于特殊的案发时间和地点因素,提出其行为属于犯罪终止的有力理由;协助检方促使其对受害者积极赔偿并获其谅解。法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作出了适用缓刑的判决,最多程度减小了对季某生活、家庭的负面影响。 · 尚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取保候审,后撤案 (宝山公安分局) 尚某某在申通快递工作,在网上发现气枪供需信息牵线牟利。公安机关以非法买卖枪支将其刑事拘留。律师会见后了解到其仅成一单,涉案气枪一支,当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强调尚某某行为更像中介,区别与普通、直接的枪支买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罪条件,即非军事或非火药发射枪支要求两支以上才立案追究。取保候审获准,一年后撤案。 · 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杨浦区人民法院) 夏某某参与某资产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作为其中杨浦区一个分支机构的头目,其涉案额达到800万元。因为其在分支机构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努力都没有结果。鉴于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律师请其父母到检察院与检察官协商退赔违法所得,表明其父母年迈多病的状况,庭前退赔款到位,终得缓刑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