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案 |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 案情概要

疑人顾某自1992年开始就注册成立了某化工厂,前一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从2016年到2019年10月,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嫌疑人顾某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前的四个月就开始着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化工厂也早已停止了生产线,专注于做危险化学品的贸易事项。然而经营许可证申请的事项并不顺利,一直到2019年的11月,也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后的一个月才申领到了不带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问题的关键是,就在这一个月的无证期间,顾某的化工厂分两次购入危险化学品领硝基苯酚共计100吨。也是在这一个月的无证期,顾某又将这100吨的领硝基苯酚进行了对外销售。

▌ 案件进展

该案件是在市级领导抽查整治的时候被发现的,因此也成了市级督办的案件。本案中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就是,嫌疑人顾某确实有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 律师对案件的深度思考

对于无证经营的行为应该给与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辩护人的观点当然是不应该刻以刑事处罚。关键就在于如何论证,以及切入点在哪里。

辩护方案的第一部分,所围绕的就是非法经营罪中的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秩序这个情节。

辩护方案的第二部分,从期待可能性及其主观恶性角度给出嫌疑人可以免于处罚的理由。顾某申领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阻碍也是值得关注的,但又不能直接用无期待可能性。但基于现实情况,辩护人强调了让嫌疑人在面临高额违约金的情况下,期待可能性较小。法律不应强人所难,对于迫于无奈的嫌疑人或者主观恶性较小的嫌疑人可以不予处罚。

辩护方案的第三部分,强调我们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其实只是想要强调,对本案做出不起诉决定不仅不会影响司法的权威,反而更能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 委托人对案件的期待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检察官并非仅仅让嫌疑人顾某在续保的文件上签字,还让顾某化工厂的员工作为诉讼代表人签了字,并让嫌疑人顾某最近一个月不要离开居住地。按照检察院的这种做法,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在这一个月之内提起公诉,认定顾某化工厂为犯罪单位并处于罚金,给顾某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但适用缓刑。检察院如果有做不起诉的考虑的话,是完全没有必要考虑追加顾某的化工厂为犯罪单位的。

对于承办检察官的做法,嫌疑人顾某已经做好了最终适用缓刑的准备。

▌ 案件的最终结果

不起诉

▌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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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王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

王律师累计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近百起,为众多嫌疑人争取到了不起诉,为众多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或者从轻处罚。涉及罪名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开设赌场罪、职务侵占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组织卖淫罪、虐待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

王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亦有独到见解,通过诉讼、调解及仲裁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最大程度上挽回了损失。王律师尤擅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纠纷案件。

▌法律研究与著作文献

《刑事案件家属自查手册》

▌代表性案例

· 顾某非法经营案,涉嫌销售危险化学品100吨,不予起诉

· 李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200余万,经辩护,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 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予批准逮捕,后解除取保候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尹某某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最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付某某开设赌场案,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 王某某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撤回案件

· 黄某某职务侵占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法院仅认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终量刑幅度大幅下调

· 韩某某组织卖淫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五年有期徒刑,最终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 陈某某诈骗案,变更起诉罪名为非法经营罪,最终量刑由十年以上减为四年半

· 崔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经庭审辩护,变更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 常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变更起诉罪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而量刑由十年减少为五年

· 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公安将其由嫌疑人变更为了关键证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法院适用缓刑

· 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总涉案金额5.27亿,于某某任职产品部及运营部负责人,经辩护适用缓刑

· 李某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5万,经辩护适用缓刑

· 张某某虐待致死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有期徒刑,经辩护,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杨某盗窃案,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经辩护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十五日

·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经辩护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王某强奸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经辩护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 王某强奸罪,经辩护,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王某某猥亵儿童案,经辩护,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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