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年屹立潮头的秘诀「三勤、三不、三拥护」|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1979年9月,司法部开始恢复重建。1979年12月,司法部发出《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抓紧时间把大中城市的法律顾问处建立起来。 1982年5月1日,上海市杨浦法律顾问处(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前身),就此应运而生,也成为了上海市首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之一。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所志》 其实,同时期成立的律所,全国各地有不少,但至今仍存续的却不多。这其中当然有历史、客观的原因,但若是梳理一下华联律所这四十一年的发展脉络梳理,我们就不难发现——华联律所始终能屹立潮头的秘诀。 壹·三拥护——立场正确方能有作为 回顾华联律所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让老一代律师们感触最深的就是——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也就是华联律所的“三拥护”。 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贰·拥护社会主义道路 叁·拥护国家法律法规 立场正确方能有作为,华联律师始终正是凭借着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在“最高法公告案例——斯达迪船务有限公司与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纠纷案件;对日民间索赔胜诉第一案;鲁威海102轮被香港亚轮公司轮船撞沉追索碰损害赔偿——涉外海事死亡赔偿最高金额案件等业界标杆式案例”等一系列的重大、疑难、涉外案件中,屡创佳绩,成功维护委托人的应得权益和我国的法律尊严。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的 贰·三勤——全心全意服务委托人 华联的老一辈律师,无论是涉外大案还是民事纠纷,向来都是亲力亲为办案,对自己的办案服务质量,更有近乎于挑剔的要求。正是这样的言传身教,在华联律所四十一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一条朴实无华的行动准则——“手勤、腿勤、嘴勤”。 ▽ 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记录,写好起诉状,答辩状,举证说明,质证意见,发问提纲和代理词等,并尽可能在庭审前征求委托人的意见。 提到“手勤”,陈发银律师说,我认为在起草代理词或者辩护词时,需要对诉讼材料和案卷文书反复阅览揣摩,然后结合法律才能写成。不仅如此,写好后还要至少再修改2~3次——看证据是否合法,法律是否适用,用语是否存在不礼貌的情况等。 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前身 只有经历了这个过程,才能保证在后续的庭审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论述有理。所以,我们华联律所的全体同事,无论办理什么案件,庭前的代理词等文书一定是自己构思成文,并亲自准备第一轮发言的书面材料。 在陈律师看来,“亲自准备”、“亲力亲为”极为重要,他说,有一次在我生病期间(刚做过手术),一个撞船案例的肇事方(英国的××保护协会所属单位)指明要我为其代理。 开庭那天,我是带着教我发音的老师和助手一起出庭的。在庭上,因为第一轮发言的代理词是我写的,发言后庭上平安无事。第二轮发言后,双方争执了起来,对方情绪非常激动。 上海市华联律所陈发银律师在进行法庭辩护 见此情况,我只得接过话筒,进行我声带手术后的第一次较长时间的发音。正是因为我之前对代理词意见的准备,所述之言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法庭的采信。最后该案以525万美元和解。 所以说,代理词等文书一定要律师亲自准备——首先要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充分准备、要有理有据;其次对于对方发言、观点不当的地方,不要指责,要有礼貌。 ▽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适用法律的四大原则之一。在瞬息万变的法庭,想要为委托人争取更大的权益,想要抢占法庭辩论的攻防先机,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腿脚勤快”千方百计地取得证据材料,是抢占攻防先机的法宝。 此外,在法庭上,只要有机会,华联律师都会尽可能地向法官、向对方反复、认真阐述事实和讲解理由,以取得法庭的听信和对方的默认。对于对方的发言,华联律师都会认真倾听,重点记录,并思考接下来该就其哪一点进行反驳。 叁·三不——始终如一的热情,谨慎细微的态度 壹·不吹嘘自己 贰·不打包票 叁·不弄虚作假 从四十一年前到今天 肆·结语 在华联,案件无大小。 依托自身40余年的专业起点,凭借资深律师的业务专长以及青年律师的热情与活力,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委托代理上,屡次获得超越委托人预期的效果。在日趋明朗的法治环境中,华联律师将继续传承「三勤、三不、三拥护」的行为准则,成为天平上竭力守护公正的砝码。 |